近日 《关于2020-2021年度马鞍山市“乡村振兴”带头人人选的公示》
全文如下
根据《关于聚力打造人才高地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2022
年修订版)》(马发〔2022〕6
号)、《马鞍山市“乡村振兴”带头人评选办法(修订版)》(马农工办〔2022〕13号)和《关于评选推荐2020-2021年度马鞍山市“乡村振兴”带头人的通知》(马农工办〔2022〕19号)的规定,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同开展了2020-2021年度马鞍山市“乡村振兴”带头人评选工作。经县区、开发园区申报推荐、市级审核、专家评审、实地考察等程序,拟定潘作军等9名同志为2020-2021年度马鞍山市“乡村振兴”带头人人选。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如对上述人选有异议,请于2022年9月23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或派驻纪检监察组提出。 人事科联系电话:0555-2366783 通讯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汇通大厦1924室 派驻纪检监察组电话:0555—2366723 通讯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汇通大厦1916室 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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