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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涂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征求公众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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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2-10 08:28: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安徽

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马鞍山市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办法(试行)》及《当涂县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办法(试行)》等文件的要求,当涂县土地和房屋征收管理中心拟对《当涂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当政〔2013〕57号)进行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工作,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评估事项名称

《当涂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当政〔2013〕57号)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

二、评估事项概况

《当涂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当政〔2013〕57号)于2013年7月1日开始施行。当涂县土地和房屋征收管理中心为了加强对该项行政决策执行情况的跟踪、调查与反馈,检验该决策的实施效果、效益、效率,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法治化和民主化水平,现拟对该决策事项进行实施后评估工作。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范围

当涂县辖区内所有单位和个人。

2、主要事项

(1)对《当涂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当政〔2013〕57号)自执行以来的实施效果评价;

(2)您认为上述文件执行过程存在哪些问题或不合理之处?

(3)对上述文件后续施行的意见和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就上述征求意见的事项,以信函、电子邮件及电话等方式,向评估报告编制单位提交口头、电子或书面意见。

(您也可以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调查问卷并发表您的意见)

 

五、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30日。

六、反馈渠道

报告编制单位:安徽民生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海外海名筑时代广场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55-2828808  

邮箱:9596548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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