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 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或产权为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 据了解,这是继2020年减免房租政策以来第二次全市范围的免租政策。《通知》指出,各单位要全面摸清承租方底数,积极主动联系承租方,沟通协商免收房租事宜,确保应免尽免、不重不漏;落实“免申即享”要求,确需履行相关程序的,应精简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做到程序规范、及时高效。同时,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监督检查,杜绝工作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推诿扯皮等现象,确保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为全社会有力应对疫情冲击,实现经济平稳运行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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