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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马鞍山市市区初中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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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20 11:30: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安徽
2022年马鞍山市市区

初中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2〕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2年市区初中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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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公办初中(含完全中学和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初中部,下同)免试就近入学、民办初中免试入学原则。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三)坚持均衡发展原则。严格控制公办初中择校生和民办初中超计划招生,促进公、民办初中协调发展,促进校际办学条件、师资力量和生源的相对均衡。


(四)坚持“两个统一”优先原则。公办初中要优先保障符合“两个统一”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两个统一”是指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法定监护人的房产权证一致,且房产为成套住宅及完全产权(100%产权)。


二、组织实施


(一)公办初中招生

1.科学合理划定学区。各区教育局要根据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行政区划、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招生学区范围,并在5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学区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的,县区教育局要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对方案进行论证,并报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同时积极做好宣传,确保社会稳定。


2.组织填报入学材料。市教育局通过“马鞍山市中小学招生入学登记服务系统”,审核新生入学资料和实施初中学校派位。学生家长使用手机下载“皖事通”APP,实名注册登录后,搜索进入“小升初材料登记”。根据系统提示,真实填报户籍、房产等信息,规范上传房产权证、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等佐证材料照片(房产权证可使用电子证照)。


⑴市教育局将在6月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市区公办初中新生信息网上采集工作的通知》,6月中下旬组织填报,7月底前完成审核派位工作。小学毕业生无论是申请就读公办初中的,还是自愿报名民办初中的,均需通过该系统进行登记。


⑵拆迁户子女。拆迁征收补偿协议要真实反映拆迁房屋的位置、拆迁时间以及安置办法。已经拆迁安置的不享受拆迁户子女就学政策。


⑶流动人口子女。严格执行《安徽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办法》(省政府令第271号)和《关于统筹城乡教育资源保障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实施意见》(皖教基〔2015〕15号)精神,全面消除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就学障碍。流动人口在外地小学毕业,因法定监护人到我市就业等原因须到我市就读初中的,由学生法定监护人持居住证、原籍户口簿、义务教育(小学)完成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于6月20日至7月20日到市教育局基教科办理登记手续。法定监护人不在我市工作居住的,原则上不能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


3.实施公办初中派位。市教育局对采集的信息认真审核,在民办初中招生结束后,将符合“两个统一”的适龄儿童少年派位到相应学区公办初中;将不符合“两个统一”要求的适龄儿童少年根据公办初中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7月底前,将派位结果告知学生法定监护人和公办初中。各公办初中根据派位名单组织学生报名注册。


市二中外国语分校英语特色班200人、市一中住宿班、市星光学校住宿班各面向全市招收的100人学生名单以及建中学校直升班和东方实验学校(原二中实验学校)学区内学生名单,应在6月底前上报市教育局基教科。


(二)民办初中招生

1.核定招生计划。按照依法依规原则,深入推动民办义务教育规范发展专项行动。市教育局按照办学条件、师资状况和全市小学毕业生人数等,合理核定各民办初中的招生计划并公布(招生计划见附件)。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县(区)学生入学需求,所在县(区)招不满且审批机关为市教育局的,可以在全市范围内适当跨县(区)招生。民办初中计划招生对象为市区户口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或在市区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2.组织招生报名。民办初中招生实行学生自愿报名,不得设置门槛限制学生报名,学生可以兼报。


7月4日、7月5日,小学毕业生的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原件、义务教育(小学)完成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各招生学校进行报名,并现场对报名信息签字确认(外地回马及报名点无正当理由拒绝报名的,到市教育招生考试报名大厅集中报名)。报名结束后,在市教育局和学校网站公示学生报名情况。


3.实施电脑摇号。根据省教育厅要求,今年民办初中招生继续实行电脑摇号。凡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均采取电脑摇号、等额录取新生的招生办法。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初中在其他学校电脑摇号后实行全额录取。民办一贯制学校七年级招生可根据家长意愿,采取直升的方式确认录取,直升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应采取电脑摇号方式进行录取。


7月8日进行电脑摇号,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电脑摇号顺序依据各招生学校报名人数的多少来决定,人数多的先摇号录取,依次进行,当场宣布摇号结果,已被前面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参加后面学校的电脑摇号。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市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摇号结果。7月9日、7月10日电脑摇号录取的学生报名注册并交费确认。


(三)博望区教育局按照本文件精神,组织好辖区内公办初中和民办初中招生工作。

三、各种特殊情况的招生


(一)特殊情况儿童、少年入学。引进高级人才子女入学、招商引资投资者以及烈军属子女入学等,按照《关于聚力打造人才高地 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外来投资高管高技人员子女入学保障工作的通知》《关于妥善解决外来投资、进城务工、引进人才等特殊群体子女入学问题的通知》《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及拆迁户子女入学校有关政策等相关文件执行。


(二)属下列情况之一的适龄儿童少年凭有关证明,按正常入学办理:


1.儿童少年户口随父母一方在学区内常住,父母的另一方是现役军人或在外地工作或出国定居;


2.父母离异者,子女随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常住的;


3.儿童少年户口随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在学区内常住,其父母双方都不在本市的现役军人及支边或出国人员;


4.儿童少年户口单立、父母一方为现役军人、其户口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


5.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房产为非成套住宅,但在2021年5月21日前儿童少年户籍与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法定监护人的房产权证一致,且房产为100%房屋产权的。


(三)属下列情况之一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区教育局根据学区内公办初中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1.婚后因无住房一直随父母三代同住一套房的家庭;


2.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或户籍与常住地不符的;


3.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只有户口(包括集体户口、挂户)确无住房的;


4.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居住住宅不具备完全产权的;


5.其他需统筹安排的情况。


四、政策规定


(一)严格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的“十项禁令”,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以实验班或特色班的名义进行择优招生;不得招收特长生。严禁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严禁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双语班”等名义招生。


(二)严格实施“学位年限制”。自2021年秋季入学开始,按照“老生老办法、新生新政策”的原则,在我市公办中小学实施“学位年限制”。公办初中实施“三年一学位”,即同一套住宅房,自登记入学之年起,3年内只能安排一名适龄少年(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在学区初中就读。每学年开学时(毕业年级为5月上旬),学校均须负责审验每名学生法定监护人房产权证与户口簿,确保与入学时保持一致。各区教育局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办法,并明确审核结果的运用,报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


(三)严格落实均衡分班要求。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分班工作的通知》(马教秘〔2020〕66号)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国家、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规范办学要求,贯彻“坚持面向全体,办好每所学校、教好每名学生”的教育理念,切实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公、民办初中起始年级,均应全面落实均衡分班要求,认真研判生源结构、性别构成、师资力量、班额规定、课程资源等情况,制定本校均衡分班方案,并报所属教育局审核备案。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和非重点班。非起始年级不得以升学为目的重新组设加强班、尖子班、升学班等。各区教育局要建立并实行责任追究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和新闻媒体现场监督新生分班工作,同时设立咨询电话及举报电话,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四)严格控制公办学校择校现象。公办初中招生必须优先保证本学区范围符合“两个统一”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违规招收学区外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公办初中如违规招收择校生,则该生毕业时不得报考市二中和红星中学,同时对违规学校予以通报问责。严禁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


(五)严格禁止民办学校超计划招生。民办初中必须在核定的招生范围内招生,严禁超计划招生。超计划招收的学生在初中毕业时不得填报分配到该校的省示范高中指标志愿。民办初中不得拒收学生、不得变相迫使学生放弃入学和转学;对违规招生的,依法依规处理,违规行为及整改情况作为核定招生计划的重要依据,追回地方有关奖补资金。没有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含筹设期间)不得招生。


(六)严格学生学籍管理。一律不准跨学区、跨校借读,严禁学生与学籍分离。民办初中非起始年级学生学籍“只出不入”。各初中学校要根据市教育局派位的学生名单进行注册,严禁擅自接收已被其他学校正式录取的新生,在9月30日前建立电子学籍信息,确保学籍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和完整性,并作为三年后进行中考报名的依据。只有在学籍所在初中实际就读满三年的考生,中考时方可填报分配到该校的省示范高中指标生志愿。


(七)严格控制大班额。各区教育局要做好学龄人口预测,准确研判入学形势,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快中小学校规划建设,加大学位供给力度。招生期间对区域内存在大班额学校进行预警提示,确保初中起始年级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班额招生,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大校额。


(八)严格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各区教育局要健全控辍保学机制,高度重视贫困家庭子女入学问题,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政策和资助政策,防止适龄儿童少年因贫或因病失学,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妥善安排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或到特教学校就读,对不能到校接受教育的要提供送教上门,不断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


(九)严格落实指标生分配办法。2022年入学的初一学生,到2025年毕业时,我市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工作将按照我省中考改革方案进行,并继续实施省示范高中招生计划分配到各初中学校政策,同时对省示范高中指标生分配办法进行完善。


五、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初中招生工作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稳定和教育改革发展的大局,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对初中招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初中招生工作,加强对初中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细化任务分工,精心组织实施,规范操作流程,切实保障初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三)广泛宣传,公开透明

积极做好初中招生工作的宣传,要通过报纸、广播、网络等载体以及学校宣传栏、家长会等形式,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耐心、细致地向群众解释好招生政策。


(四)规范组织,严肃纪律

招生工作政策性强,社会高度关注,各单位要把招生工作作为教育系统为人民服务的重要窗口,严肃招生纪律,坚决杜绝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维护教育行业的良好形象。



2022年市区民办初中招生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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