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即日起,马鞍山交警将重点针对城区上道路行驶的未上牌电动自行车进行查处。驾驶无牌电动自行车上路,交警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处以警告或50元罚款。 目前 主城区有以下5个交警大队 为群众提供电动车上牌服务 具体地址如下: 交警大队 | 地址 | 花山大队队部 | 花山路与湖东路路口 | 雨山大队队部 | 印山路与红旗路路口西50米 | 秀山大队队部 | 旅游大道586号 | 楚江大队队部 | 红旗北路跃进桥铁道口处 | 开发区大队队部 | 平山路东湖佳苑底商1-105 |
交警提醒 依法登记上牌 佩戴安全头盔
文明守法骑行 有序规范停放 共筑文明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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