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阳性感染者人数的逐渐增多,核酸检测采样点逐渐成为疫情传播扩散的“放大器”。经会议研究,暂停县级医疗机构采样点,有关事项要求通知如下: 1.暂停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马鞍山八十六医院核酸检测采样点。县级医疗机构仅对以下2类人群进行采样检测: (1)发热或不发热但有咳嗽咳痰、咽干咽痛、鼻塞流涕、腹泻等新冠相关症状的就诊人员“凭处方”单管采样。 (2)混管检测异常人员,凭县疫防办通过智医助理的“短信通知”进行单管采样。" 2.上述医疗机构要强化宣传引导,县级医疗机构重点做好症状监测和重点人群医疗救治的意义。同时,要做好原有采样窗口现场公告公示,建议采样窗口重新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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