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涂OK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城市大秀场

查看: 1382|回复: 0

明确了!参保人员治疗新冠病毒感染 可报销七成门诊医药费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3-1-2 09:11: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安徽



1月1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近日,省医保局、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门诊救治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全力以赴保健康、防重症,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市医保部门将按照省医保等部门的统一要求,全面落实好《通知》精神,做好参保群众的新冠病毒感染门诊救治保障工作。



091054y2w0opwronwp9rp9.png

《通知》明确,统一新冠感染门诊保障待遇。参保人员新冠感染在统筹区域内普通门(急)诊治疗时,发生的符合新冠病毒感染诊疗方案及其他规定的医药费用,纳入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不设起付线、报销限额,报销比例统一为70%。

同时,取消定点机构结算级别限制。将统筹区域内已开通基本医保统筹基金结算服务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等定点医疗机构,临时全部纳入新冠感染门诊统筹结算范围,支持参保人员及时获得门诊救治和保障待遇。

091054fnmaqgkuyi6sqsls.jpeg


《通知》提出,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督促指导定点医疗机构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保障参保人员新冠病毒感染救治的基本医疗需求;各级医保部门要强化对医保医疗行为和医疗费用的监管,加强对大型检查阳性率、门诊人头人次比、不合理用药处方等的监测,严厉打击各类欺诈骗保行为。据介绍,该《通知》执行期限为印发之日至2023年3月31日。

为了确保《通知》尽快落实到位,元旦小长假期间,市县医保部门工作人员主动放弃休息,加快医保信息系统改造,协同卫健部门、财政部门,加强对全市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系统测试的现场督导,积极做好全方位的准备工作,让惠民政策尽快落地,减轻群众的就医负担。

记者 廖岚钧 通讯员 何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